建设工程医院
信远建设工程医院-司法鉴定-相邻日照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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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两个公司,各有一块土地,为南北相邻关系,先后开发建设商品房。靠南侧地块为邻街带状土地,城建规划部门批准为底层商铺、上部住宅的商住楼,总高56.2m(18层),长度110m,其北墙退界线13.53m;靠北侧的地块原为一汽修厂(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审批南侧建筑规划时,是将北邻以工业用地为条件,批的南侧建筑退让红线;南侧建筑施工后,北侧土地也申请变更了用地性质,将工业用地变为住宅用地。这样一来,南侧建筑的退让按变更后的条件,已不符合相关规划标准(住宅退让大,工业退让小)。为此,北邻的开发商将南邻告到法院,要求确认南邻所建高层对其构成影响,要求赔偿损失。
我所接受委托,指派鉴定人到场进行了实地测量与调查,并进行计算机日照分析,依据国家标准、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分析,认为依据两家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状而言 ,南侧项目退让应当是日照间距的½,即应当是33.5m,而实际退让只有13.5m,少退20m,显然不符合规定,构成侵权;但从另一调查事实来看,规划部门审批南部项目退界距离时,北邻是工业用地,按工业用地是符合当时的要求,后来北邻变更用地性质,才造成的退让不够,事实已从专业层面查清楚。鉴定报告发出后,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法庭据此予以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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