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医院
信远建设工程医院-司法鉴定-地铁隧道工程造价鉴定
产品描述
涉案工程为某市地铁N号线某区间隧道。2007年8月总包方XX公司将该项目土建工程分包给了广州XX公司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纠纷,分包方将总包方诉至工程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并提出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法院委托信远进行司法鉴定。
涉案工程已通车运行6年之久,现场已无勘察的必要和条件。工程造价由量、价两部分组成,在计量方面,双方共同确认有一套竣工图纸,除此以外无变更签证等过程计量资料;在计价方面,合同后附有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中没有的单价,考虑到定额单价与投标人实际报价差异较大,因此我们参考双方认可的总包方与业主之间形成的结算书进行计价。
通过对整体资料的阅读和研究,鉴定人认为该案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有以下3项:1、分包方实际施工范围不明确;2、分包方主张的部分内容缺少证据资料,总包方也不认可;3、分包方主张的部分价款与合同约定不符,缺乏计算依据。针对第1项问题,双方在我公司组织的座谈会上达成了共识;针对第2、3项问题,因涉及事实认定问题,根据中价协《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和建设部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规定,我公司将该部分价款计算出后予以了单列,交由法庭决定取舍。
总体来讲,该案双方争议内容不多,证据资料也比较完善,就是争议款项数额较大。意见书发出后双方当事人除单列的争议项外,其余计算内容再无异议,法院对我们的鉴定结果也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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