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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凤翔县妇幼保健院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凤翔县妇幼保健院会议室及餐厅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妇幼保健院会议室及餐厅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YBJ-2020-021CG-1
三、采购人名称: 凤翔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凤翔县县城
联系人:凤翔县妇幼保健院经办
电话:0917-72827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会议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917-333336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凤翔县妇幼保健院会议室及餐厅家具采购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会议室及餐厅家具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办公
采购预算: 249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30 09:00:00至2020-07-0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需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0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3、开标时间:2020-07-10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33363
2、开户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新建路支行
4、账 号:2603 0066 0920 0089 808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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