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商品房大修基金的启用和工程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已成为现代社会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于住宅工程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管理问题,主管部门规定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上述四方面的责任排除,是需要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的机构,通过对该工程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测诊断鉴定,对照相关责任方合同的责任范围约定及相关管理政策制度分析判定。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当到期时,需要检查鉴定承包人的履责情况,相关质量问题责任鉴别,工程是否投入满负荷运行,如没有运行或部分运行等情况诊断清楚,方可执行清算返还质量保证金。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